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方法有哪些?
在调解时,一定要注意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情绪,使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这样,调解才更容易达成。若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注意运用以下几种方法调解当事人的情绪:
一 、唤起旧情法。
即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二、消除隔阂法。
夫妻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该方法就是利用证据来消除双方的怀疑,这类离婚大都存在一方心胸狭窄,缺乏气度,往往为了一些捕风捉影的小事而耿耿于怀,所以法官应着重从消除疑心来促成双方和好。
三、打破幻想法。
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
四、真情打动法。
即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情长,促使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五、批评教育法。
即对有缺点、错误的当事人进行适当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达成和解。
六、“冷处理”法。
即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从而能重新冷静地考虑离婚问题。
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对离婚案件中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涉外离婚等纠纷尤为专长。
王利云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的当事人遍布美国、英国、瑞士、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维护了多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