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云律师专业婚姻情感咨询,为婚姻家庭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详情

律师信息

王律师

姓名:王利云老师

电话:13633857015

咨询QQ:38682298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

王律师微信 微信扫一扫免费咨询

内容详情

【郑州情感咨询师】王律师以案说法:在校女大学生被包养,不是一条捷径,或是一条无法回头的弯路!

更新时间:2016-12-22        作者:admin        人气:178

在校女大学生被包养-----法院判令十万元包养费收缴国库,十万元包养费返还原配

随着在校女大学生婚姻价值观的多元化发展,大学生被包养事件屡见报端,下面笔者介绍一起因被包养引发的“打官司”案例,以期警示。

原告童某与被告刘某系夫妻,2014年下半年,刘某与王某通过陌陌开始聊天,双方通过聊天熟悉后,2015年4月6日王某主动约刘某逛街,刘某在郑州丹尼斯百货给王某买gucci手表一块,在二七万达苹果专卖店给王某买了一块苹果手表。此后,二人经常联系,2015年5月20日,王某积极约刘某商讨“包养费”,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王某被刘某包养,每年刘某支付王某二十万元包养费。2015年5月21日,刘某通过其银行卡向王某转账二十万元,双方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7月,童某在无意中翻看刘某的手机时,发现刘某同王某有暧昧关系,童某质问刘某,刘某在巨大的压力下,才将包养之事告知童某。童某坚决要求王某返还二十万元,因王某将钱早已挥霍一空,无从返还,引起本案诉讼。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行为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应予收缴。本案刘某与王某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违反社会公德,有悖公序良俗,故对其双方之间用于非法活动被包养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依法应予以收缴,又因涉案钱物系刘某擅自处分其与童某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该处分行为未取得童某的同意,为保护童某的合法权益,故涉案财产的部分应返还给童某,结合本案查明事实,该院酌定王某返还童某100000元及涉案的GUCCI手表一块(价值19100元)较为适宜,其余部分依法予以收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童某100000元及涉案的GUCCI手表一块(价值19100元);二、依法收缴王某非法所得100000元及涉案苹果手表。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后: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在大好的青春不要选择安逸及不劳而获,被包养不是一条捷径,或许对你的人身来说,是一条永不回头的弯路。(上述案例王某被开除学籍)。


王利云律师,郑州首席知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国家注册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省妇联巾帼维权志愿者 、省律协女律师女工委委员、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百姓调解栏目”特邀调解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联系我们
  •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

  • 法律咨询热线:

    13633857015

  • E-mail:

    386822984@qq.com

  • QQ:

    386822984

王利云律师
王利云律师

扫码微信咨询

Copyright©2007-2020 www.wly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6040578号 RSS 订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