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云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婚姻情感咨询,为您的婚姻家庭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详情

律师信息

王律师

姓名:王利云老师

电话:13633857015

咨询QQ:38682298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

王律师微信 微信扫一扫免费咨询

内容详情

什么离婚诉状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

更新时间:2022-04-11        作者:admin        人气:7

一万个离异的后面很有可能有一万个不一样的小故事,但无论小故事怎样,夫妇彼此要想离异仅有下面俩种方式: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那麼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的离婚诉讼有什么,什么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

网民资询:

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的离婚诉讼有什么,什么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

下列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以审理:

1)男性在女性在怀孕期,孕妇分娩后1年之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诉讼离婚,且不具有人民法院理应审理情况的。

2)宣判禁止离异和调处合好的离婚案件,沒有新情况、新原因,上诉人在六个月内又上诉的。

3)上诉人向不具备管辖的法院起诉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性在怀孕期、孕妇分娩后一年内或是终止怀孕后六个月内,男性不可提起离异;可是,女方提出离婚或是法院以为确实有必需审理男性离异要求的以外。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方居所地人民法院所管。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定居地人民法院所管。被告方的居住地就是指被告方的户口所在地;被告方的经常居住地就是指被告方离去居住地至提起诉讼时已持续定居一年以上的地区,但住院治疗就诊以外。

3.夫妇一方离去居住地超出一年,另一方诉讼离婚时,依据法律法规可以由上诉人居所地人民法院所管。

4.假如夫妇彼此均离去居住地超出一年,一方诉讼离婚的,则由被告方常常定居地人民法院所管;被告方没经常居住地的,由上诉人提起诉讼时被告方定居地人民法院所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要求,宣判禁止离异和调处合好的离婚案件,沒有新情况、新原因,上诉人在六个月内又上诉的,不予以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四条要求:上诉人撒诉或按撒诉解决的离婚案件,沒有新情况、新原因,六个月内又上诉的,不予以审理。


“王利云律师,省律协评定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财富传承管理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实务研究会”会长。曾受邀担任河南公共频道《百姓调解》栏目的调解员、河南广播电视台《法在中原》点评律师。执业十多年来,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婚姻案件。

  擅长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富分割、遗嘱继承、情感咨询、婚姻挽救、分离第三者、高净值人群私人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家业与企业隔离保障、资产保护及传承、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亲办案件:
  1.经济合同——郑州迎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郑州好沃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2.法律顾问——郑州峰顺钢铁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总工会法律顾问
  3.分离第三者——刘某与第三人王某情感纠纷
  4.挽救婚姻——刘某与金某婚姻危机情感修复纠纷
  5.财富传承——曲某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隔离等方案
  6.拆迁安置——邓某、毛某诉毛某甲、毛某乙等物权保护纠纷

www.wlyls.com


联系我们
  •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

  • 法律咨询热线:

    13633857015

  • E-mail:

    386822984@qq.com

  • QQ:

    386822984

王利云律师
王利云律师

扫码微信咨询

Copyright©2007-2020 www.wly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RSS 订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