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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更新时间:2021-10-18        作者:admin        人气:33

许多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又两次被传唤,还是拒绝出庭,给原告带来一些困扰。所以,在法律实践中,应该怎么处理?普通的离婚诉讼要多久?是否离婚一方不出庭可以离婚?
网民咨询:离婚诉讼要多久?
上个星期在民政局预约离婚的男方离开,到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女方犯错女方一无所有。
徐永平律师解答:
如适用简易程序,初审限制为三个月。如采用普通程序,初审期限为六个月。
法庭会不会判决离婚,取决于你们夫妻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徐永平律师解析:
要多久才能申请离婚?当事人不在离婚法庭上是否可以判定离婚?
起诉离婚通常要多久?
婚姻家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常发生;(四)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一方失踪了,提出离婚诉讼的另一方,则可以离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婚姻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婚姻关系,婚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这是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假如你能证明夫妻关系真的破裂,可以先起诉离婚。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为六个月。在诉讼期间就财产关系放弃的问题,并不影响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而只是在磋商或调解中起到作用,如果您希望通过放弃财产来尽快离婚,则可在协商或调解期间提出要求,争取达成离婚或调解。如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则需到再审法院才能判决离婚,这是没有必要放弃法定财产权。
当事人不在场等着离婚?
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所以离婚纠纷除了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财产关系之外,还有婚姻家庭的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免造成一方当事人权利被剥夺、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等情况。
如何对待普通案例呢?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经传票传唤后,可以缺席判决。即使被告未出庭应诉,法庭也不可能缺席判决,如果法庭未被依法传唤。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公正,我国法律专门设立了这一制度。所以,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律师徐永平补充:
离婚一方不出庭该如何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中如果有诉讼代理人,我除了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外,仍然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理解法律基础:
此处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
(1)由于当事人身体条件限制,如因病住院、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由于工作关系无法离开公司;
还是远在异乡,确实难以出庭。对于此类案件,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则必须将离境或离境,以及关于财产.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意见。
此外,原审被告人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情形?
(1)如果原告本人没有出庭,法院将予以撤销。在撤销后的6个月内,原告没有权利再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协议离婚与被告起诉离婚可);
(2)如果离婚案中原告不在场,被告提出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或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庭的,可以撤销诉讼;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期间,被告应出席法庭的诉讼程序。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在未获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庭者,有权缺席判决"。
我国离婚诉讼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才参与诉讼,很可能会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消极、严重的不良影响。它的缺点主要表现为:有些原告明知被告下落却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以达到其个人目的;法庭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没有进行有效和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无法查明,被告人一出现,往往会对判决结果持异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公告方式有两种。一九九二年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通知送达,法院公告可于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或刊登公告;对送达方式有特别要求的,应以所需方式予以公告。声明期满即视为送达。审理实践中,对于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可以在报上登载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和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以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场所张贴公告。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那么缺席判决不会产生不利后果;如果原告隐瞒了事实,被告的直系亲属和有关亲朋好友将设法通知被告;如果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那么原被告居住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以避免当事人利用假离婚来规避法律。
(2)确定下落不明的证据标准。对公告离婚案件,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和其直系亲属居住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律师徐永平总结:

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所以离婚纠纷除了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财产关系之外,还有婚姻家庭的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免造成一方当事人权利被剥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等情况。

“王利云律师,省律协评定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财富传承管理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实务研究会”会长。曾受邀担任河南公共频道《百姓调解》栏目的调解员、河南广播电视台《法在中原》点评律师。执业十多年来,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婚姻案件。
  擅长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富分割、遗嘱继承、情感咨询、婚姻挽救、分离第三者、高净值人群私人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家业与企业隔离保障、资产保护及传承、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亲办案件:
  1.经济合同——郑州迎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郑州好沃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2.法律顾问——郑州峰顺钢铁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总工会法律顾问
  3.分离第三者——刘某与第三人王某情感纠纷
  4.挽救婚姻——刘某与金某婚姻危机情感修复纠纷
  5.财富传承——曲某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隔离等方案
  6.拆迁安置——邓某、毛某诉毛某甲、毛某乙等物权保护纠纷
  7.公司股权分割——刘某诉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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