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速食爱情和快餐婚姻的年代,结婚买房似乎成为现在的一种固定模式,多数人认为,只有买了房子才算有了h家,随之而来的“婚前买房”“婚后买房”成为人们的焦点问题,“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关于“婚后买房”又将如何呢?
郑州婚姻律师先通过提问的方式来引出今天的话题,请听题: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分房子,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割?
A、归女方所有
C、平均分割
B、归男方所有
D、不一定
答案是D,您答对了吗?
对于离婚分房子这件事,多数人普遍会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离婚时就该平均分割。
但实际上,即便房产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等,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现在正式进入我们今天的话题,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避免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1. 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2. 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个人名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办理公证,则在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 父母婚后全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 父母婚后采用银行按揭方式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且在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后还贷部分父母通过子女婚前设立专门账户为子女支付还贷部分,在婚后还贷时书面约定或者声明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的一方,则在子女离婚时,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郑州婚姻律师提醒下:出资应直接进行银行转账,避免现金的方式。父母为购房出资了,就要证明钱是父母出的,银行转账是证明,尽量避免交付现金的方式。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不是房子,但现实中的人硬是把房子作为婚姻的基础,结婚要有房子、离婚要分房子,虽然结婚、离婚都想和房子挂上关系,但事情往往不能如愿。既然房子如此重要,在结婚前不妨找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为您设计适合您的购房方案,以避免“财产”因婚姻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