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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案说法: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8-01-31        作者:admin        人气:137

2011年6月,吕某与白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9月份双方确立恋爱关系。经过2年的恋爱双方相处默契,2013年3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白某甲,家庭生活幸福。2014年5月27日,白某、张某、余某三人成立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白某出资150万元,经过股东会决议,白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职公司总经理,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白某与吕某之间的家庭矛盾加大,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关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白某名下的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那么关于该公司的股权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郑州离婚律师帮您分析几种不同的分割方式:

第一种,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第二种,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第三种,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往往关于该部分股权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股东配偶方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查明公司的经营情况,且由于公司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通常法院会判决涉及股权部分应待双方证据充分后另行依法解决。

第四种,股东配偶方表示不要求实际分割股权,要求对其应得股权折价补偿。该股东对此无异议。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出具书面声明不同意该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那么法院会根据股权的价值进行折价补偿。那么确定股权价值,首先需要确定折价补偿时以何时为基准日确定股权价值,法院会以提起离婚诉讼之日为基准日。理由是: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已经成就。婚姻关系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一案中一并处理时,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也同时分割完毕。2、在婚姻关系和共同财产分割分成两个案件起诉时,如果原告一方在判决离婚后较长时间内未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在此期间内,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被告的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此时仍以判决离婚的时间点作为基准日确定补偿价格,则对被告明显不公平。3、当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明确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由于案件审理周期以及何时作出判决并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和决定,以分割财产案件的判决作出之时为基准日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股东配偶并不参与公司经营,不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如果不以本案起诉日为基准日,客观上有可能加大另一方利用自身便利地位损害对方利益的道德风险。在确定基准日后,关于如何确定股权价值问题。出于公平原则,通常应由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股权的实际价值决定对股东的配偶进行补偿的数额。双方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若双方不愿评估,配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公司纳税所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以正常理性判断,一个公司向税务机关报税时虚增公司资产的可能性较低,以该资产负债表为依据认定股权补偿价款不会损害股东配偶的利益。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夫妻双方均是公司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权,那么在离婚时又当如何进行分割呢?郑州离婚律师继续为您解读

在夫妻双方关于财产没有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平均予以分割,均持有该公司股权。如果夫或妻一方退出公司,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夫或妻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通知公司其他股东或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可以是部分转让,也可以是全部转让,受让股权方应给予转让股权方相应的股权折价款。

当然了,也不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那么在离婚时,又该怎样分割呢?郑州离婚律师建议:

如果双方关于夫妻财产无特别约定,则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方主张经营该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得到公司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该公司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取得公司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当夫妻双方都对公司的经营权提出要求时,法院应当考虑到公司归属双方当事人哪一方后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要看双方对经营公司的实际需要程度,经营能力,以竞价的方式即出价较高一方取得公司的所有权,然后由得到经营权的一方按照自己的最高竞价价格按照均分原则或者双方协商的数额补偿。

就离婚时股权分割来看,首先还是要进行性质的认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一方财产,那么只能要求对婚后的收益部分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涉及到股权分割,考虑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具体分割时,操作不一,因此您需要找专业的郑州离婚律师,为您的合法财产保驾护航,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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