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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离婚律师为您解读“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

更新时间:2018-01-26        作者:admin        人气:122

近日来,“小马奔腾”案件成为社会的焦点话题,作为“小马奔腾”实际控制人李明的遗孀金燕,被判决承担已去世丈夫对赌协议失败的2亿元巨额债务,金燕对该债务毫不知情,这对金燕来说真是应了“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金燕不服提起了上诉,与此同时,2018年1月18号施行最新司法解释,那么该解释对“小马奔腾”案件的二审判决是否会有影响呢?

2011年,小马奔腾以实际控股人李明的个人名义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小马奔腾”向投资方承诺,公司在规定日期前上市,则皆大欢喜;若失败,不仅需赔付投资方投入的4.5亿资本,还需支付高额利息。2014年1月2日,小马奔腾董事长、创始人李明突发心肌梗塞离世。仅仅20天后,遗孀金燕匆匆上任,接替李明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位。同年,金燕被公司董事会罢免。之后“小马奔腾”原董事长遗孀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文化”)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金燕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两种除外责任,法院判决金燕对该对赌协议产生的2亿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金燕不服,针对‘对赌协议’,金燕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更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甚至金燕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现在要莫名其妙的背负2亿元的巨额债务,可能穷期一生,可能也难以偿还。这对作为夫妻未举债方的利益是极大的损害,不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金燕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于2018年1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
该解释对于“小马奔腾”案件的二审是否会产生影响呢?郑州离婚律师为您分析:

一审法院判决金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如果金燕认为不应当承担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两种除外责任,大多数夫妻不会签订分别财产协议,况且在多数情况下,夫妻举债方的配偶对该债务不知情,更不会知道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因此让非举债方的配偶承担举证责任,实属不能,法律规定形同虚设,未举债方“被无辜负债”,严重侵害了夫妻非举债方的合法权益。而最新司法解释,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另一部分是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所负债务。针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是指必要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等各项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开支。如果夫妻非举债方认为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由其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则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相反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针对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债权人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需要由债权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也即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负债方个人承担债务。回到“小马奔腾”案件中,2亿元的债务已经超过了日常家庭生活所需,因此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责任应当由“建银文化”承担,如果“建银文化”不能举证加以证明,则该债务应属于夫妻举债方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也即由李明个人承担,鉴于李明已去世,应当从其遗产中扣除;相反“建银文化”能够举证证明,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郑州离婚律师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在“小马奔腾”案件中,一审判决还没生效且金燕已向高院上诉,在二审中,可以适用最新司法解释,二审法院可能会做出颠覆性的判决,但具体还要以金燕和“建银文化”双方提交的证据作为判案依据。

郑州离婚律师为您解释无获利,不知情,最新的司法解释为婚姻增加了新的防线。也可能会成为因离婚或老公举债不知情,被无辜“背负”债务“金燕们的及时雨”。尽管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同甘共苦,但这不代表我们就要被动的接受负债,那么积极的防患于未然,遇上问题积极寻求法律帮助,是一种对婚姻家庭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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