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对夫妻在步入婚姻殿堂时,都会许下的美好愿望。我记得钱钟书在《围城》里说过,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现实可能喜忧参半,围城内外莫不如此。据民政部门统计,我国离婚率连续几年呈递增趋势,其中婚外情是导致离婚的重要杀手。当身体的吸引被时间削弱,浪漫激情被柴米油盐酱醋茶代替,婚姻进入了疲惫期。面对诸多诱惑,当婚姻中的另一伴与婚外异性“相见恨晚、相见更晚”时,昔日的“相濡以沫”,可能就变成如今的“相忘江湖”了,更有甚者可能会引发不可避免的情感战争。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尊重他人隐私,故事中人物均用化名。
李伟与张明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期间,两人相识、相知、并相恋。毕业后即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婚后不久,两人共同创业,张明凭借聪明的头脑和李伟父母的人脉,2012年就挖掘了生意场上的第一桶金3000万,并购置了豪宅和豪车。李伟生活安逸幸福。自从李伟生了女儿后,张明为了让李伟悉心照顾女儿,就让李伟辞职做了全职太太。
最近衣食无忧、聪明贤惠的全职太太李伟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对上初中的女儿也不管不问,做什么事情都心不在焉。内心的两个“自我 ”在不停的辩论,一个说,“你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离了算了”。一个说,“离婚容易,但你没有工作,离婚后怎么生活呢?”两个“自我”的日夜争吵辩论,让李伟更加无所适从,彻夜失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一直对自己百般疼爱的老公张明对自己的态度突然异常的冷淡,就在上周张明竟然以性格不合向李伟提出了离婚。“离婚?这怎么可能?是你把我娶回家,是你说养我,并让我辞掉工作,是你承诺我一个完美幸福的人生,是你借用我父母的人脉将生意做大,你怎么可以忘恩负义……”李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控诉着,但哭诉没有任何作用,老公恶狠狠的回答“你现在就是一个废物,我们再无任何共同语言”说完将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扔向了李伟,然后摔门而去。
李伟一度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丈夫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她始终不能相信昔日对自己百般呵护的老公,竟然提出要离婚。难道老公有外遇了?女人的第六感觉还真是那么敏感。夜不能寐的李伟来到书房,望着眼前的电脑发呆,突然想起了在上大学期间,她帮老公张明注册的邮箱,密码当时是李伟设置的,这个邮箱老公一直在用。李伟迅速的打开了邮箱,邮箱里的内容让李伟瞠目结舌,李伟拿着鼠标的手在不停的颤抖,顿时感到了头晕目眩¬----竟然发现老公张明和公司财务刘梅多张“裸体照片”、几封往来邮件。刘梅上周发给张明的邮件内容:“老公,你什么时候回来,小张想大张了”、“今天老公过生日,猜猜我给你准备什么惊喜了”等等,其中老公张明发给刘梅的一封邮件内容为:“亲爱的宝贝,我无时无刻都在想念着你,我已经向她提出离婚,请给我时间让我处理我和她之间的事情,我真心希望她哪天出意外死亡,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李伟拿着鼠标的手在持续的颤抖,手机似乎也不受主人控制了,几次掉到地上,李伟用了好长时间将邮件和裸照保存到了手机。
李伟呆呆的坐着,痴痴的想着,自己的婚姻早已经被第三者“插足”,自己一直活在想象的幸福生活中。屏幕上的第三者似乎也在嘲笑自己,难道男人都是这样的,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抵不过外面的灯红酒绿,这一切是多么的可笑,脑海中不停的回放着她和老公张明当初创业的场景,回想着老公对自己的山盟海誓。“不、不、这不可能、一定是刘梅故意勾引张明的,我不能就这么便宜刘梅,我一定要让刘梅受到惩罚,李丽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随即李伟将老公张明和刘梅的裸体照打印出来,并将近百张裸体照片到处张贴到刘梅所居住的小区。拥堵的内心这才稍微舒展了些。紧接着,李伟就直奔公司,找到了正在上班的刘梅,(老公张明因业务外出中)李伟见到刘梅狠狠的甩了刘梅几记耳光,怒斥刘梅“你明明知道张明有家庭,为什么还故意破坏?你给我滚出公司……”可刘梅怒怼李伟,“你老公张明早已不爱你了,我们在一起三年了,儿子都两岁了,我年轻漂亮,你年老色衰,早该让位了。……;再说张明早都不爱你了,他承诺和你离婚后,跟我结婚……”两人在办公室厮打了起来。再次上演了“一个人快活,两个人生活,三个人你死我活”的“原配”与“第三者”争夺男人的一幕。
自从发现老公张明出轨本公司财务总监刘梅并生育一子后,李伟多次给张明打电话,要求张明表明态度,给个说法。张明始终躲避着李伟,并玩起了“失踪”。李伟无法接受老公张明出轨并向自己提出离婚的事实。她费尽周折找到张明理论,哭诉、吵闹、逼问张明为什么要背叛婚姻,为什么要与狐狸精刘梅在一起?怒问张明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挖掘的,为什么忘恩负义?但每次李伟与丈夫张明之间的理论总是不欢而散。
老公张明的所作所为深深的伤害了李伟,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情感,李伟对婚姻已彻底绝望,直接离婚又是那么的不甘心。在这种情况下,李伟到底该怎么办呢?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王利云婚姻律师、情感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对李伟目前的婚姻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老公张明因与刘梅婚外生子,长期陪伴刘梅母子,已将婚内的情感“移情”至婚外,张明与李伟婚姻的实质意义“身心灵”的相互“交融”已荡然无存,婚姻已经名存实亡,“维情”已无必要,“维权”势在必行。考虑到李伟刚发现老公出轨并婚外生育一子的“创伤”性事件,王律师利用“催眠”等方法对李伟进行了心理疏导,并指导李伟不要轻易同意离婚,先收集一些证据(比如说是:老公张明同第三者的转账记录、购物的发票、买车信息、买房信息等),等时机成熟再提起离婚诉讼。
一个月后,李伟以找张明商谈离婚事宜在咖啡厅约见了张明,张明承认向刘梅转账100万元让刘梅购房的事实,李伟在律师指导下,将证据进行了“保全”。最终,李伟将老公张明和刘梅告上了法庭。要求刘梅返还张明赠与的100万元,并以张明和刘梅涉嫌重婚罪提起了刑事自诉。
读者朋友们可能会问“这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啊?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显然张明转账给刘梅的100万元购房款,不是为了和妻子李伟的生活需要,而是为了和刘梅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伤害了善良的社会风气,也没有和妻子李伟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所以,张明转账100万给刘梅,未经过配偶李伟同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显然,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是得不到配偶支持的,赠与行为也势必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损害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那合同就肯定无效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李伟向法院起诉刘梅和张明,要求刘梅返还100万元,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
生活是复杂的,人性是难以捉摸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要懂得并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一味忍让导致“老公跑了”“钱没了”这种结果的发生,也告诫婚外第三者,“婚外情”有风险,一纸诉状“钱退回”,且行且珍惜。
对于李伟的第二个主张,就是张明在与李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刘梅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否构成重婚罪呢?接下来,我们看下关于重婚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
张明、刘梅自发生性关系后至今一直保持着稳定、隐秘的同居关系并生育子女,小区物业和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他们对外也多以夫妻相称,并负担着刘梅及子女的日常生活支出,上述事实表明张明、刘梅之间不属临时性的“姘居”和“通奸”关系,而是有结为夫妻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目的,所以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明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同时,刘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同居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生活中,时常听到一些男人表达了对“三人行”的向往和憧憬,幻想这种一夫多妻坐拥娇妻美妾的情景。很多男人甚至用“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来寻求“三人行”的刺激。殊不知,婚内与他人同居,一旦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则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从而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后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若仅仅是同居生活,但导致离婚的,配偶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配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赔了夫人又折兵”后悔不已,希望广大观众,能够用心经营婚姻,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
在这场离婚大战中,李伟的诉求都得到了支持,看似是一个胜利者,不过,她因为之前的过激行为也受到法律的惩处,为什么呢?
因为,李伟当初将裸照贴到小区后,刘梅勾引有妇之夫的“新闻”迅速在小区发酵并蔓延传播。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刘梅及家人很快也看到了裸体照片,瞬间,刘梅成了整个小区万人臭骂的对象。刘梅无法忍受这种“奇耻大辱”,以侮辱罪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刘梅起诉李伟刑事自诉侮辱罪的案件,法院怎么认定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伟出于报复和泄私愤的目的,将张明与刘梅的裸体照四处张贴在刘梅所居住小区,使得该照片公之于众,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李伟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李伟本来是受害人,但因发现老公张明与刘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采取了过激行为,导致自己变成被告人,并面临牢狱之灾。那么,当婚外情来袭,我们正确的应对方式是什么呢?王利云律师建议:
1、应该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对婚姻质量度进行综合评估,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经过评估如认为婚姻质量度尚可,应当先“维情”、后“维权”;如果经过对婚姻质量度综合评估,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经死亡的,建议早日收集证据,在提请离婚诉讼时争取最大的财产利益。
2、针对危机婚姻。首先要冷静,心平气和地和配偶沟通,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找到夫妻间冲突和差异的原因,并针对双方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专业婚姻律师帮您量身定制“夫妻情感修复步骤”,进而挽救婚姻。
3、如因婚外情导致婚姻已经死亡一定要注意应对方式,不可有过激行为,不能为了泄私愤或报复第三者,直接找到第三者将其暴打,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第三者等,这样做不仅没有逼退第三者,有可能自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侮辱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在搜集证据应采取合法的手段,否则证据会被认定为无效,而不被法院采信。
婚姻需要双方用心经营,想要拥有天长地久的夫妻之情,需要揉进许多强固剂“道义、责任和担当”。“我养你”可能是世界上最毒的情话。女人只有自己成为女王,才能驾驭君王,女人自强不息,男人深深爱你,成为谁的最爱,都不如成为自己的最爱,自爱与他爱永远是自爱最重要,女人请你好好爱自己!!
王利云律师简介:
省律协评定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
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财富传承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
百合网特邀婚姻法讲师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实务研究会”会长。
执业十多年来,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的婚姻案件。擅长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嘱继承、情感咨询、分离第三者、婚姻挽救、高净值人群私人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家业与企业隔离保障、资产保护及传承、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电话:13633857015 (微信同号)
